图书资料室 2014-04-15 14:17
1.借阅权限
(1)教职工可借阅各类图书5册,借阅期限6个月;
(2)学生可借阅各类图书3册,借阅期限1个月;
(3)本图书资料室的图书仅允许本院师生借阅。
2.注意事项
(1)我院图书均采取登记并以本人身份证或者准考证(学生)作为抵押的办法进行借阅,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 办理借书手续;
(2)借阅图书时,应当面详细检查,如发现有圈画、批注、撕页、污损等现象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工作人员做出标记,否则,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,由借阅者负责;
(3)选书时,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,阅后的图书请放至原来位置。借书时请在管理员处进行相关登记,未登记私自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,按窃书处理;
(4)请爱护图书,防止丢失,严禁在书中圈画、批注、污损、撕页。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,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,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,按有关规定处理;
(5)期刊杂志不对学生外借,可在室内查阅或者复印后归还;光盘亦不外借,仅供拷贝。
(6)请保持图书资料室内安静整洁,严禁在书库内大声喧哗、吸烟、乱扔杂物;
(7)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,应提前两个月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;
(8)如因工作需要,我院图书资料室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,读者请按通知日期归还图书。
3.图书续借
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,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,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,来我院图书资料室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,借阅期限30天,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4.图书超期
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,凡逾期未归还者,视为超期。在图书超期第1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,每人每册图书按0.1元/天收费。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,方可再次正常借阅图书。超期费用由金沙贵宾会2233049统一管理。
5.图书预约
读者可在我院图书室内提前15天预约所需图书,每种图书最多允许2人同时预约,图书到资料室后,可为预约读者保留3天,3天后该图书进入正常流通。
此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,最终解释权由金沙贵宾会2233049负责。
金沙贵宾会2233049
2013年9月22日
图书资料室 2014年04月15日 14:17
1.借阅权限
(1)教职工可借阅各类图书5册,借阅期限6个月;
(2)学生可借阅各类图书3册,借阅期限1个月;
(3)本图书资料室的图书仅允许本院师生借阅。
2.注意事项
(1)我院图书均采取登记并以本人身份证或者准考证(学生)作为抵押的办法进行借阅,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 办理借书手续;
(2)借阅图书时,应当面详细检查,如发现有圈画、批注、撕页、污损等现象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由工作人员做出标记,否则,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,由借阅者负责;
(3)选书时,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,阅后的图书请放至原来位置。借书时请在管理员处进行相关登记,未登记私自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,按窃书处理;
(4)请爱护图书,防止丢失,严禁在书中圈画、批注、污损、撕页。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,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,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,按有关规定处理;
(5)期刊杂志不对学生外借,可在室内查阅或者复印后归还;光盘亦不外借,仅供拷贝。
(6)请保持图书资料室内安静整洁,严禁在书库内大声喧哗、吸烟、乱扔杂物;
(7)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,应提前两个月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;
(8)如因工作需要,我院图书资料室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,读者请按通知日期归还图书。
3.图书续借
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,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,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,来我院图书资料室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,借阅期限30天,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4.图书超期
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,凡逾期未归还者,视为超期。在图书超期第1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,每人每册图书按0.1元/天收费。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,方可再次正常借阅图书。超期费用由金沙贵宾会2233049统一管理。
5.图书预约
读者可在我院图书室内提前15天预约所需图书,每种图书最多允许2人同时预约,图书到资料室后,可为预约读者保留3天,3天后该图书进入正常流通。
此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,最终解释权由金沙贵宾会2233049负责。
金沙贵宾会2233049
2013年9月22日